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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曲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阳征(预)告字〔2025〕6号)

土地矿产 2025-06-06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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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阳征(预)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拟征收土地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泥屯镇白家社村、归朝村,总面积**.****公顷,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勘测定界为准。

*、拟征收土地目的

征收土地目的为教育用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调查时间:本公告发布后**个工作日内展开调查。

*.调查地点:泥屯镇白家社村、归朝村。

*.调查程序:

泥屯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相关权利人应持权利证书配合调查人员现场清点、登记、确认。现场调查清点后,填写《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所有参与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调查人员:

泥屯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村*委干部及相关权利人。

*.相关要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

(*)对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参加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后,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载明情况并由调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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