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告(*次挂牌) 受****区云溪乡清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下列村集体资产进行公开挂牌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出租标的概况: ****区****,面积约**亩。(安现状招租,具体情况以实际查看为准,本次招租不以面积为计价标准,实际面积不论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价格。) 首年租金起挂价为*****元,****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保证金不计息。 *、特别约定: *.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人(受让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经营范围:仅限用于水产养殖。 *.租赁期限:本次招租租赁期限*年,租期内租金每年递增*%。 *.成交原则:采用线上(网络)****,首年租金出价最高者取得租赁权。 *.本次招租标的原租赁合同已到期,参与****的原承租人享有同价优先权。若原承租人竞得的,租期自原租赁合同到期次日起计,如标的由非原承租人竞得的,由出租方负责将标的完整且无纠纷的移交给新承租人使用,租赁起始时间按照出租方实际交付日起计。 *.承租人不得在承租区域内进行违法活动。 *.承租人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有环境污染风险材料、饲料(包括猪粪、鸡粪等)及化学物品,水面需保持清洁,并符合“*水共治”的要求。 *.承租人捕捞时不得擅自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危险方法。 *.承租人不得在承租区域内违规建房、私自搭建建筑物。 **.承租人承租后,水塘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水塘日常管护义务,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防汛、抗旱、村民灌溉用水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在水塘周边做好防溺水安全警示牌,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社会治安周边纠纷等问题,概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租赁期间因承租人生产经营、使用产生的*切相关税、费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 **.承租人缴纳的款项出租方仅提供《****省村集体经济组织统*收据》(电子票据),若承租人需开具税务专用发票,因开票所产生的*切税、费全部由承租人据实承担。 **.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与下*轮招租活动。 **.其他租赁条款按租赁合同履行。(租赁合同样本附后)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挂牌截止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标的以现状招租,敬请意向人实地查看,认真咨询标的情况,*旦报名****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挂牌****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意向****人登录****市****(****://***.********.***/)完成账号注册,并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必须从注册账号时填写登记的银行账户缴纳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报名人注册账号时预留的手机号),保证金以网络电子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注:保证金交款请选择转账方式交纳(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办理),并选择即时到账模式办理。不接受支付宝、微信汇款)。 *、报名及挂牌截止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时整报名、挂牌截止,经公开征集,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无竞买人报名及提交有效报价的,该项目终结;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只有*个竞买人报名和有效报价的,按竞买人有效报价成交;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产生*个或*个以上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竞买人于****年*月**日**时整,通过****市****(****://***.********.***/)进行网络****。 咨询电话:****-******* **** 公司地址:****市****区*龙南路**号***室
****区云溪乡清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市*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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