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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中标-中标结果 2025-04-21 纠错
项目编号: 皖医保秘〔2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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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皖医保秘〔*****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落实采购任务

第*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自*******日起开始执行,采购周期至********日。各有关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采购、进院、使用等环节,及时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确认。

*、采购协议签订

采购协议采用网上签订形式,采购周期内每年*签。*安市中医院为*安市药品带联体牵头单位,即组长单位,全市由组长单位与中选企业签订合同,其他参与报量的医疗机构为组员单位,组员单位应出具授权委托书给组长单位,委托组长单位统*签订合同。具体签订时间以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通知为准。

*、加强中选产品合理使用

要切实强化医疗机构履约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并做好解释说明和宣教工作,对于有特殊用药需求的患者要做好用药衔接,药品有序过渡。根据购销合同约定,在协议期内完成约定采购量。

附件:《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皖医保秘〔*****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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