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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仙海)函〔2025〕3号)

土地矿产 2025-06-04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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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游府(仙海)函〔****〕*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市****年第**批次****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和用途

(*)批准机关:****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川府土(绵)〔****〕*号。

(*)批准时间:****年*月**日。

(*)批准用途:****。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仙海区沉抗镇黄金社区*组。

(*)被征收土地位置:仙海区沉抗镇黄金社区*组。

(*)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园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编号:Ⅱ): *****元/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倍。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计算方式:

*.土地补偿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计算;

*.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计算。

(*)农业人口安置途径:本次应该安置农业人口*人。

*、公告方式、时间及其他告知事项

(*)本公告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沉抗镇人民政府张贴在仙海区沉抗镇黄金社区*组的社务及组务公开栏,同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网址:****://***.*******.***.**)。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所属的《关于****市****年第**批次****的批复》(川府土(绵)〔****〕*号)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市****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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