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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财政局关于分解下达乌财农[2025]414号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招标-其他 2025-05-30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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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财农[****]***号

区民委:

依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批)预算的通知》乌财农[****]***号及《关于对****年中央财政第*批衔接资金实施项目的批复》集党农牧组发[****]*号文件精神,现将下达****区****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批)预算资金***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解下达至你单位,用于实施****嘉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加工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由区民委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资金申请、拨付工作,支出列****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资金级别为中央资金。

你部门要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批)预算的通知》乌财农[****]***号及《关于对****年中央财政第*批衔接资金实施项目的批复》集党农牧组发[****]*号文件要求使用资金,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该资金的监管工作。

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通讯地址:商务科技文化中心**号楼*楼***

监督举报电话: (财政)****-*******

(乡村振兴)*****

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批)预算的通知》乌财农[****]***号.***

《关于对****年中央财政第*批衔接资金实施项目的批复》集党农牧组发[****]*号.***


****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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