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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土地矿产 2025-05-30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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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徐协示字(****)第*号 ****年**月**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区*******单元***-**地块 宗地总面积: **.****公顷 宗地坐落: 东至枫林路,南至中山南*路,西至东安路,北至*陵路
年限: **年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项目名称:
成交价: ********元 受让单位: ****
备注: *、公共服务设施要求:地块内设置不小于*****平方米(计容)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平方米社区卫生站,****平方米社区养老设施,****平方米菜场,其余为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食堂、老年活动室等,除菜场外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产权无偿移交区政府。****,临街设置,相对集中,社区卫生站宜布局在建筑物*层。*层以上(含*层)配置独立电梯,装修标准为****元/平方米,设置专门非机动车停放处(棚),配置独立可过户水电,配备暖通设备。住宅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需与住宅同步建设,各类设施具体功能可结合实际需求在实施阶段予以优化调整。地块内设置公共停车场*处,具体位置及面积于方案阶段明确,产权归受让人所有。 *、规划建设条件:该地块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类组团住宅、商业、办公、科研设计用地,容积率*.**,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高度标志性建筑高度不超过***米,地块基准高度***米。 *、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住房配建:根据《****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区部分旧改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房统筹平移方案的复函》,该地块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已统筹移配至华泾镇***-*地块,本地块配建公租房比例为*%。 根据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配建有关要求,本地块住宅物业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为*%。 *、全装修和装配式:全装修和装配式: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比例为***%。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单体预制率不低于**%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装配式建筑建设及管理规定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沪建建材〔****〕**号)和《关于进*步明确旧改项目土地出让涉及相关建设管理要求的通知》(沪建旧改联〔****〕**号)文件执行。 *、中小套型:本合同第***条第(*)项以本条款为准: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为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计*****.*平方米。(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 *、绿色建筑:住宅应当达到的绿色建筑标准为:绿色建筑*星级及以上标准,其余建筑的绿色建筑标准为:绿色建筑*星级及以上标准。具体应按照《****市绿色建筑条例》执行。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建设应按照《关于进*步加强****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沪建建管联〔****〕***号)等文件要求全过程实施。 *、资源能源节约要求:光伏应用应按照《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号)等文件要求实施。 *、海绵城市:本项目建设应贯彻海绵城市设计理念,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为**%。 **、市政借地要求: 为服务周边地块开发带来的交通需求,东安路需达到双向*车道规模,***-**地块内距规划道路红线*米以内范围需无偿借予市政道路(人行道)建设及市政管线敷设使用。 **、人防管理要求:本项目应按地上建筑面积的**%配建民防工程。不少于**平方米的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建成由民防管理部门使用。 **、通道要求:****-**、***-**地块内公共通道宽度不小于**米,端口及线形均可变,**小时向公众开放。 **、在东安路*陵路交叉口附近、中山南*路交叉口附近形成地区空间节点,宜加强空间设计和建筑设计,体现空间节点门户性和标志性。标志性建筑为非住宅功能。地块内的建筑,应结合节点设计、建筑布局、高度控制,打造错落有致的空间形态,并加强第*立面的建筑设计, 设计方案须符合《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第*立面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规划资源建〔****〕***号)要求。 **、自持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的地上和地下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的菜场物业。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的办公物业。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的科研设计物业。 **、土地出让年限为普通商品房**年、商业**年、办公**年、科研设计用地**年。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南宁路***号*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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