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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春中路818号新世界广场超高层商业、商务办公综会楼B段商铺-101室、-102室房产(国资监测编号GR2025XJ1000571)

产权交易 2025-05-30 纠错
项目编号: N0125FCZZ250452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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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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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长春中路***号新世界广场超高层商业、商务办公综会楼*段商铺-***室、-***室房产(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长春中路***号新世界广场超高层商业、商务办公综会楼*段商铺-***室、-***室房产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年*月**日。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长春中路***号新世界广场超高层商业、商务办公综会楼*段商铺-***室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层/共**层
租赁面积约(㎡) ***.** 租赁期限 *年
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 *个月】预交的方式每【年】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第*-*年按首年租金基础上递增【*%】来收取租金。
装修期限 / 承租押金 承租方应按首年租金的【**】%向出租方每年交付承租押金,其中首年押金于正式移交租赁资产前交清。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原承租方使用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房屋情况:其所在建筑物为*栋地上** 层钢混结构商业楼,建成于****年,评估对象产权证记载为-*层(实际为地上*层),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实际用途为业服务;本次范围为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估价对象可享有的公共配套设施、公用配套设施及基础设施(供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等地上附着物、室内装饰装修。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装修情况:楼幢外装修及公共部位装修;估价对象外墙贴大理石瓷砖和玻璃幕墙,内墙乳胶漆,地面地板砖,木质门,塑钢窗等。楼内设有*部电梯,通风、消防设施、安全通道。 *.交通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宗地临恒顺街、长春中路主干道;出入可利用的交通工具:估价对象附近有公交站,附近**路;**路;***路;***路区间;***路:***路:****路:***路等公交车通行,对内、对外交通便利。 *.周边物业及公共配套:委估对象处于****区,周边商业氛围较优,附近多为商业物业,商业聚集度较高,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较优。 *.*至:宗地东至:领秀新城住宅小区,西至:长春中路;南至新世界广场:北至:恒顺街
其他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为新(****)****市不动产权第*******号;
*.租赁房产所占土地为共有宗地,尚未分割。
标的坐落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长春中路***号新世界广场超高层商业、商务办公综会楼*段商铺-***室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层/共**层
租赁面积约(㎡) ***.** 租赁期限 *年
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 *个月】预交的方式每【年】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第*-*年按首年租金基础上递增【*%】来收取租金。
装修期限 / 承租押金 承租方应按首年租金的【**】%向出租方每年交付承租押金,其中首年押金于正式移交租赁资产前交清。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原承租方使用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房屋情况:其所在建筑物为*栋地上** 层钢混结构商业楼,建成于****年,评估对象产权证记载为-*层(实际为地上*层),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实际用途为业服务;本次范围为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估价对象可享有的公共配套设施、公用配套设施及基础设施(供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等地上附着物、室内装饰装修。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装修情况:楼幢外装修及公共部位装修;估价对象外墙贴大理石瓷砖和玻璃幕墙,内墙乳胶漆,地面地板砖,木质门,塑钢窗等。楼内设有*部电梯,通风、消防设施、安全通道。 *.交通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宗地临恒顺街、长春中路主干道;出入可利用的交通工具:估价对象附近有公交站,附近**路;**路;***路;***路区间;***路:***路:****路:***路等公交车通行,对内、对外交通便利。 *.周边物业及公共配套:委估对象处于****区,周边商业氛围较优,附近多为商业物业,商业聚集度较高,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较优。 *.*至:宗地东至:领秀新城住宅小区,西至:长春中路;南至新世界广场:北至:恒顺街
其他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新(****)****市不动产权第*******号;
*.租赁房产所占土地为共有宗地,尚未分割。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天拓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标的资产通过****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作如下承诺:
*. 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本次标的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出租,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 我方出租标的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如我方作为受托方出租标的资产的,相关委托人、权利人均已对我方出租标的资产的行为进行了充分的授权和认可。
*.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 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产权交易所有权根据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对我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内容予以合理披露,我方同意信息发布平台无偿使用披露信息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知识产权所有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我方保证披露信息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资产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和公告约定履行我方义务。
*.如在项目公告或交易期间发生与我方所提交资料不符的情形,我方即刻书面告知****产权交易所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切后果。
*.****产权交易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如限期内未回复的,我方自愿按函件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
*.如项目出现纠纷情况,我方应积极配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协商调解工作,并在协商调解无果时及时通过司法途径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出租方决策文件 《****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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