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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内蒙古)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产权交易 2025-05-30 纠错
项目编号: G62025BJ1000018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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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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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融资方所在地区 ****自治区****市****区 融资方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不超过**.*%
    拟募集资金金额 择优确定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择优确定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

    *.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 风电和太阳能储备项目的开发、建设,储能、综合智慧能源、售电、电力增值服务等新业务的开拓,外部优质风光资产收购,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
    涉及非公开协议增资情况 国有及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资、原股东增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开增资引入的投资方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征集到的投资方须符合本项目投资方资格条件并接受增资条件,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同意并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相关附件 附件: 拟出资股权清单.*** 保密承诺函.*** 投资申请书.*** 承诺函.***
  • 融资方情况
    名称 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自治区****市****区如意和大街**号乌兰财富中心*座**-**层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元 实收资本 ******.***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风力发电机组及*部件销售;*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 *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前*位) 出资比例(%)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近*年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资产总计 ******.** *****.** *****.**
    负债总计 ******.** *****.** *****.**
    所有者权益 ******.** *****.** *****.**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 ****.** -****.**
    最近*期财务数据
    日期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其他披露事项
    *、融资方原股东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中广核(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家公司股权、原股东子公司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中广核(达拉特旗)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家公司股权、原股东子公司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家公司股权(前述**家股权统称“标的公司”),按照经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值合计*,***,***.***元作价进行非公开同步增资,增资价格与外部投资方同股同价。拟非公开同步增资股权清单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意向投资方的拟投资金额做出调整。 *、意向投资方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相关文件或联系尽职调查事宜。 *、投资方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增资凭证前将本项目基础服务费(投资金额的*.*%)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查阅本项目备查资料、寄达或送达意向投资申请资料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号,联系人:于经理,联系电话:***-********。 *、年度审计报告、评估事项说明等详见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意向投资方若为私募投资基金,应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意向投资方若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本项目接受股权投资计划参与投资,参与报名主体及增资协议的签约主体均应为其管理人。股权投资计划须按照行业监管机构的要求完成股权投资计划的登记或备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家,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本项目“投资方资格条件”; *、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意向投资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披露期满日**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元作为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投资方须于信息披露期满日**时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将意向投资申请资料原件(其中《投资申请书》须使用本公告后附版本)寄达或送达北京产权交易所。逾时交易保证金未足额交纳或意向投资申请资料未寄达或送达的(均以签收时间为准),北京产权交易所将不再接收,视为意向投资方放弃本项目投资资格。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有权利及义务在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自行组织并承担费用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融资方就本次增资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已完成对融资方及标的公司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及标的公司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投资方如以不了解融资方及标的公司现状或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信息披露公告所述扣除交易保证金相关情形的,融资方有权全额扣除该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投资方须采用货币形式*次性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单*意向投资方投资金额不得低于***元人民币。若为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各成员投资金额均应不得低于***元人民币。 *、意向投资方参与报名主体与实际投资主体须保持*致,资金来源合法,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名股实债、业绩对赌、业绩承诺、收益保证、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等要求。 *、意向投资方在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资料的同时,须按照本项目公告后附的《承诺函》进行书面承诺。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元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融资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融资方启动遴选程序后,合格意向投资方未参加后续遴选的;(*)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意向投资方提供虚假资料的;(*)其他违反增资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的情形的。 *、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易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全额无息返还。
  •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投资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合计未超过**%,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进行遴选。如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投资资金对应持股比例合计超过**%,融资方将采用****的方式进行遴选。本项目****将主要通过以下方面因素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和投资规模; *、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综合实力; *、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融资方的业务协同作用; *、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融资方或融资方原股东或中广核系统企业历史合作情况; *、合格意向投资方对融资方业务发展方向和经营理念的认同程度; *、合格意向投资方对本次融资安排的配合程度; *、所投资金是否有资金使用限制,以及限制所带来的影响程度。 备注:“控股股东”指直接或间接持有意向投资方股权超过**%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意向投资方股权超过**%或者持股比例虽然不足**%,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若意向投资方为基金,实际控制人指基金管理人或对基金管理人有控制权的企业。若意向投资方为股权投资计划,实际控制人指计划管理人或对计划管理人有控制权的企业。若提供实际控制人资料,须提供关系证明文件。
  • 项目联系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于经理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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