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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肥西县上派镇中心卫生院新区标识、标牌及亮化安装项目

公告变更 2025-05-30 纠错
项目编号: 2025AEEAZ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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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县上派镇中心卫生院新区标识、标牌及亮化安装项目
*、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上派镇中心卫生院新区标识、标牌及亮化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上派镇中心卫生院新区标识、标牌及亮化安装项目答疑*

项目编号:**************

*、 投标人提问:

*、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户外*级标识、室内*级标识及地下车库标识,外墙 ***洗墙灯、*** 庭院灯等采购及安装,包含照明亮化工作内容,投标企业所提供业绩为亮化和标识标牌的内容,与本项目性质相符,是否予以认可投标企业提供的项目合同内包含 *** *以上的标识标牌的工作内容,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业绩合同中包含****元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标识标牌供货及安装内容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 建议评分标准调整为“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电气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团队人员(*)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建筑电气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人:****县上派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省****市****县上派镇人民路**号

人:****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年*月**日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天*小时**分
附件: 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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