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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上线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的通知

招标-其他 2025-05-30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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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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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省财政厅

关于全面上线****行政裁决系统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不含青岛),省直各预算单位,各****当事人

为落实《****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鲁财采〔****〕**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强化电子化技术支撑,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和法治化治理水平。现就全省****行政裁决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系统功能与应用范围

自****年*月**日起,全省****行政裁决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系统与预算管理*体化系统实现数据互通。本系统适用于****质疑、投诉、举报等事项的线上全流程办理。支持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主体在线提交材料、查询进度、接收文书。

*、线上与线下并行受理机制

各采购主体优先通过线上系统提交行政裁决申请,各级财政部门同步保留线下受理渠道,对通过纸质材料提交的申请,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录入系统办理,确保线上线下服务标准*致、结果互认。

*、工作要求

(*)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应完善内控制度,严格依照《****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要求完成线上答复,并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事项,确保处理流程可追溯、可复核。

(*)强化监管部门履职效能。各级监管部门应按照《方案》明确的“受理、调查与审理岗位分离”原则,安排专人负责线上业务,确保职责分明、流程清晰。同时,加强对采购人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保障****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发挥代理机构协同作用。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线下质疑录入系统,并主动引导供应商通过线上裁决系统提交质疑事项,协助采购人、评审专家完成线上答复,并配合监管部门处理行政裁决事项。

(*)规范投诉行为管理。投诉人应对投诉行为的真实性负责,对*年内无效投诉超过*次的供应商,系统将进行提示。

*、其他事项

系统访问路径:登录“****省****网”,点击“行政裁决”模块进入。操作指南详见网站专栏,业务咨询请联系技术支持热线(******转*)。

****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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