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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规格AF9560)转让

拍卖出让 2025-05-30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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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规格******)转让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机械设备 名称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规格******)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数量 * 成新率
    主要功能用途 所在地
    现状分析 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瑕疵情况 标的物的拆除、移交所产生的*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同时拆除、移交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其他披露内容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在成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并签订资产移交合同;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出让方、联交中心、合作机构不对标的现有的品质、质量、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 *、资产移交方式: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签订移交合同后的 *个工作日内办理该资产移交手续。受让方逾期缴款或不办理移交手续按自动放弃处理,已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物的拆除、移交所产生的*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同时拆除、移交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出让方、联交中心、合作机构不对标的现有的品质、质量、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 *、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合作机构索取报名材料,联系电话:****-********,地址:****市****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室。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注册地 ****市鱼鳞浃西路**弄*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社会信用代码 ******************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元) **.***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次性付款方式: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中心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 标的物以存放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转让、交付,转让方提供的标的清单仅供受让方参考,若出现实物与标的清单实际品名、种类、数量、质量不符的情况,转让方不再进行找补。 *、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年*月**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年*月**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年*月**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银行城西支行 ;账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资产展示安排:即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咨询地点:****市黎明西路东方大厦****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为准)。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个周期,已延长*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即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蔡女士;厉女士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区海事路**号*楼 网址 *****://***.******.***/****/
    合作机构 名称 **** 联系地址 ****市****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室
    联系人 蔡女士 固定电话 ************
    手机 ***********
    转让方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更多信息咨询及报价地址: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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