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天津市开发区翠园东路9号3门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含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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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市开发区翠园东路*号*门第*层、第*层、第*层(含阁楼)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津(****)开发区不动产权第*******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津(****)开发区不动产权第*******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津(****)开发区不动产权第*******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评估报告结论含增值税,未考虑评估对象在交易中可能涉及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交易税费影响。 *、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勘查以及委托人介绍确认本次评估对象室内已进行内部*次装饰,本次评估报告已作现状描述,本报告评估结果已包含评估对象室内*次装饰工程价值;本次评估所谓的“内部*次装饰价值”是指权利人经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原有房屋基础上进行的*次内部装饰,且满足不可拆卸、不可移动的要求(或拆卸搬动后不能恢复原使用功能的部分,诸如地板、地砖、墙面涂料、瓷砖、天棚面吊顶等,但不包含空调、电视机、衣柜等家电、家具),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根据****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显示,滨海新区位于****东部沿海,地处环渤海经济带和京津冀城市群的交汇点,是亚欧大*桥最近的东部起点;行政区划面积****平方公里、海岸线***公里,辖****经济技术开发区、****港保税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疆保税港区、中新****生态城*个国家级开发区,**个街镇,故本次标的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园东路*号*门住宅房地产座落的行政区域为****市滨海新区,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产权持有人已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津(****)开发区不动产权第*******号],但在评估基准日****年*月**日之后,****年**月**日产权持有人已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津(****)开发区不动产权第 *******号、津(****)开发区不动产权第*******号、津(****)开发区不动产权第 *******号],本次评估以原不动产权登记信息为准进行评估,对评估基准日之后的新的不动产证书记载的不动产权信息进行披露,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 |||||||||||
其他披露内容 | *、因本标的转让时间较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从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至办理过户手续约需***天。 *、不动产权证书附记:土地面积共用,宗地号:开-*-**-*。 *、本次转让价格已包含增值税。****市开发区翠园东路*号*门第*层转让底价***.*****元,第*层转让底价***.*****元,第*层(含阁楼)转让底价***.*****元,合计转让底价***.*****元;若产生****,按照转让底价对应的占比分配****后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 *、意向受让人如需现场查看,需向转让方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号:***********)事先联系,本项目将组织*次集中式现场查看。意向受让人现场查看需携带身份证。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于田路***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外资)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支付保证金***.***元到****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在网络****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在网络****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竞买人通过网络****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次性支付。 (*)无需贷款的: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待受让方付清全额后,由****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分之*收取违约金;若超过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的,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以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其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需银行贷款的:符合购房按揭政策的受让方可以申请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交易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当地购房政策要求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且不得低于本项目的保证金比例。受让方应当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至****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当办理完成银行贷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贷款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等),且贷款银行将按揭贷款发放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首付款及银行贷款(包括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政策等其他非转让方原因导致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等的)之和不足以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分支付至联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分之*收取违约金,若超过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的,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并以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其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受让方同意****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收到转让方申请后的*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因转让方及其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与标的所在地为异地,需银行贷款的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拟贷款银行了解相关贷款政策与操作手续,如无法办理异地贷款或放款的,受让方需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次性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如因银行贷款程序导致受让方交易违约的,转让方有权按照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标的资产并向受让方追究违约责任。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以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其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择期将转让标的再次挂牌。 *.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赋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若房产部门规定需缴纳的房产评估费、过户手续费等其他费用的,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维修基金归受让方享有。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意向受让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 (*)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即为房产权证过户人。 *.受让方负责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若在办理《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或核税、交易的任何过程中,遇到税务核税及房产交易中心政策限制等因素,导致产权变更手续未能按时办理完成的,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受让方需要协助转让方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转让方可与受让方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房产实际交接日现状接收标的房产,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且受让方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验收交接手续,或双方另行协商房产验收交接手续办理期限。 **. 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除因政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刚性调整,使受让方交易受约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受让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主体,否则按违约处理。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须缴纳交易手续费,其中,成交金额******元以下部分按照*.*%费率计算,成交金额******元以上部分按照*.*%费率计算。交易手续费缴纳账户名称:****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本次交易标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园东路*号*门第*层、第*层、第*层(含阁楼)为*整幢建筑,意向受让方需举牌整个项目,不得仅就第*层、第*层或第*层(含阁楼)进行举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联合受让主体各方都应当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责任及相互间的连带责任。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示期内 |
展示地点 | 项目所在地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市开发区翠园东路*号*门第*层、第*层、第*层(含阁楼)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津(****)开发区不动产权第*******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津(****)开发区不动产权第*******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津(****)开发区不动产权第*******号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评估报告结论含增值税,未考虑评估对象在交易中可能涉及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交易税费影响。 *、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勘查以及委托人介绍确认本次评估对象室内已进行内部*次装饰,本次评估报告已作现状描述,本报告评估结果已包含评估对象室内*次装饰工程价值;本次评估所谓的“内部*次装饰价值”是指权利人经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原有房屋基础上进行的*次内部装饰,且满足不可拆卸、不可移动的要求(或拆卸搬动后不能恢复原使用功能的部分,诸如地板、地砖、墙面涂料、瓷砖、天棚面吊顶等,但不包含空调、电视机、衣柜等家电、家具),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根据****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显示,滨海新区位于****东部沿海,地处环渤海经济带和京津冀城市群的交汇点,是亚欧大*桥最近的东部起点;行政区划面积****平方公里、海岸线***公里,辖****经济技术开发区、****港保税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疆保税港区、中新****生态城*个国家级开发区,**个街镇,故本次标的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园东路*号*门住宅房地产座落的行政区域为****市滨海新区,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产权持有人已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津(****)开发区不动产权第*******号],但在评估基准日****年*月**日之后,****年**月**日产权持有人已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津(****)开发区不动产权第 *******号、津(****)开发区不动产权第*******号、津(****)开发区不动产权第 *******号],本次评估以原不动产权登记信息为准进行评估,对评估基准日之后的新的不动产证书记载的不动产权信息进行披露,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 |||||||||||
其他披露内容 | *、因本标的转让时间较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从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至办理过户手续约需***天。 *、不动产权证书附记:土地面积共用,宗地号:开-*-**-*。 *、本次转让价格已包含增值税。****市开发区翠园东路*号*门第*层转让底价***.*****元,第*层转让底价***.*****元,第*层(含阁楼)转让底价***.*****元,合计转让底价***.*****元;若产生****,按照转让底价对应的占比分配****后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 *、意向受让人如需现场查看,需向转让方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号:***********)事先联系,本项目将组织*次集中式现场查看。意向受让人现场查看需携带身份证。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于田路***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外资)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支付保证金***.***元到****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在网络****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在网络****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竞买人通过网络****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次性支付。 (*)无需贷款的: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待受让方付清全额后,由****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分之*收取违约金;若超过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的,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以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其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需银行贷款的:符合购房按揭政策的受让方可以申请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交易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当地购房政策要求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且不得低于本项目的保证金比例。受让方应当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至****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当办理完成银行贷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贷款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等),且贷款银行将按揭贷款发放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首付款及银行贷款(包括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政策等其他非转让方原因导致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等的)之和不足以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分支付至联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分之*收取违约金,若超过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的,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并以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其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受让方同意****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收到转让方申请后的*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因转让方及其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与标的所在地为异地,需银行贷款的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拟贷款银行了解相关贷款政策与操作手续,如无法办理异地贷款或放款的,受让方需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次性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如因银行贷款程序导致受让方交易违约的,转让方有权按照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标的资产并向受让方追究违约责任。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以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其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择期将转让标的再次挂牌。 *.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赋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若房产部门规定需缴纳的房产评估费、过户手续费等其他费用的,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维修基金归受让方享有。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意向受让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 (*)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即为房产权证过户人。 *.受让方负责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若在办理《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或核税、交易的任何过程中,遇到税务核税及房产交易中心政策限制等因素,导致产权变更手续未能按时办理完成的,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受让方需要协助转让方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转让方可与受让方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房产实际交接日现状接收标的房产,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且受让方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验收交接手续,或双方另行协商房产验收交接手续办理期限。 **. 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除因政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刚性调整,使受让方交易受约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受让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主体,否则按违约处理。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须缴纳交易手续费,其中,成交金额******元以下部分按照*.*%费率计算,成交金额******元以上部分按照*.*%费率计算。交易手续费缴纳账户名称:****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本次交易标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园东路*号*门第*层、第*层、第*层(含阁楼)为*整幢建筑,意向受让方需举牌整个项目,不得仅就第*层、第*层或第*层(含阁楼)进行举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联合受让主体各方都应当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责任及相互间的连带责任。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示期内 |
展示地点 | 项目所在地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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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
项目金额: 暂未确定
津南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