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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二批次认定公告

招标-其他 2025-05-30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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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第*批次认定公告
****区****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第*批次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高等学校在校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发〔****〕*号)有关规定及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新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号)《****自治区****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要求,现就****区****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第*批次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户籍在****自治区的人员。

(*)持有****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持有****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驻****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学历条件

按照《****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

*.****届及以前****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号)第(*)条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的相关说明。

(*)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条第(*)款规定执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当达到*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教师应当达到*级甲等以上。

(*)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合格。

(*)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致。

*.****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无犯罪记录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受理范围及网报时间

*.受理范围

第*批次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第*批次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未参加第*批次认定的人员。

第*批次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未在前*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

*.网报时间

第*批次网报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

*.报名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内政办发〔****〕**号)要求,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全区通办”。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自治区,且符合****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申请人员,级别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可选择****区教育局申请认定。

****区已开通全程网办,选择参与“全程网办”的申请人,须在报名中上传材料。完成报名后,如需修改上传材料,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上传认定材料

****区教育局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在*月*日至*月**日上传相关认定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在****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通行证,在****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驻****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部队。

*.学历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未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合格证明

《****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表》*份。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持自行打印的《****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表》(见附件)进行****。

(*)****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之间进行****(下午、周*、周日、节假日不****)。

(*)****地址:****市****区人民医院*楼****科[地点:中央南路东侧(原巴彦托海路),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

①以****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表》(见附件)为准。请申请人自行下载,使用其他《****表》****结果视为无效。

②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标准的通知》的要求,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项目,申请人务必告知医院申请种类为幼儿园,并自行检查《****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表》中有关“幼儿园资格申请者增加项目”是否完成。

③****时须携带身份证、近期*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表上的照片同底)贴在****表上。

④****须空腹,****前勿饮酒,不吃油腻、高脂肪、高糖等食物。身体如有特殊情况者请提前向医务人员说明情况。

*.无犯罪记录证明

(*)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致的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核查。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均不*致的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内政办发〔****〕**号)文件中“《通办清单》涉及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全区通办”事项,不纳入“全区通办”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人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要求执行。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完成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并携带近期*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表上的照片同底)。

*、其他事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申请人在同*年内只能认定*种教师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联系电话:****-*******(工作日*:**-**:**;**:**-**:**)

附件:****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表

****区教育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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