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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九龙大道站商铺五年租赁权

产权交易 2025-05-30 纠错
项目编号: GL2025ZJ1012573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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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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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市域铁路**线*期工程*龙大道站商铺*年租赁权
项目名称 ****市域铁路**线*期工程*龙大道站商铺*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
转让方名称 ****台中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元
披露起始日期 ****-**-** 披露结束日期 ****-**-**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市域铁路**线*期工程*龙大道站商铺*年租赁权
披露价格 *.**元
披露起始日期 ****-**-** 披露结束日期 ****-**-**
资产属性 ****** 标的所在地区 温岭市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
重大事项披露 *、履约保证金:成交总租金的**%。
*、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用途限定,擅自改变用途视为根本性违约。
**、承租方使用、改造房屋,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以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消防安全,,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出租方有权在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消防安全,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租赁期内,该点位及所属设施的日常清理、维护修理等均由承租方负责,自行做好“门前*包责任制”。
**、合同期满或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按时将房屋交还给出租方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承租方延期交房的按延期天数支付双倍租金,且出租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装修的不能移动的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律不得拆除和损毁,擅自拆除或损毁的,应向出租方赔偿或修复,并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拆除装修物恢复租赁物原状的,承租方应予恢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台中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转让方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
*、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否自动延期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会员机构名称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会员经纪人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图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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