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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定海路3处仓库用房租赁权竞价公告(第二次)

拍卖出让 2025-05-29 纠错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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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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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受****市****区城市物流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兹定于****年*月**日*:**至**:**止(延时除外)在****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竞价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平方米)

首年租金起始价(元/年)

保证金(元)

租期(年)

备注

*

****区定海路***号城市物流孵化园*期东*-东*仓库

仓储

****.*

*******

******

*

物业费另计(单价*元/平方/月)

*

****区定海路***号城市物流孵化园*期东*-东**仓库

仓储

****.**

*******

******

*

物业费另计(单价*元/平方/月)

*

****区定海路***号城市物流孵化园*期西*-西**仓库

仓储

****.**

*******

******

*

物业费另计(单价*元/平方/月)

特别说明:

*、标的使用须符合仓库标准的法律法规进行使用。如发现违反该标的规定使用的视为违约,委托人(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收回该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期间,若因委托人(出租人)对标的有项目规划建设或其他使用需求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委托人(出租人)提前*个月通知买受人(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租金按实结算),买受人(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且不得向委托人(出租人)主张任何损失赔偿或补偿。

*、因国家或当地政策需要拆迁、征用出租标的或对标的进行维护改造等非委托人(出租人)行为,买受人(承租人)无条件按委托人(出租人)要求搬离租赁物业或配合政府工作,买受人(承租人)不得要求委托人(出租人)作任何补偿,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应为注册在****市内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竞买人登记证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竞买人在竞价前到现场查看(以实地看样为准),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同意遵守《****合同》和《竞价须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没有违规经营、恶意拖欠房屋租金、不能诚信经营、违约等不良行为。

*、竞价方式:以增价竞买方式进行网络竞价。

*、展示看样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报名办法:竞买人应于****年*月****时前登*****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完成注册报名,交付竞价保证金并绑定对应标的。竞价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市****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老师,***********

*地址****市****区骆驼街道民和路***号****文化艺术中心*区*层(**连廊中间东面)

未尽事宜请咨询****市****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和查看公告须知。

****市****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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