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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关于湖北省宜昌市和平路2-5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出让 2025-05-29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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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省宜昌市和平路*-*号房屋(第*次拍卖)的公告

看样服务:本拍品已委托*****联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提供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

****咨询服务:*****联拍拍卖有限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

司法拍卖过程中,法院不收取任何中介费、咨询费、看样费、手续费等费用。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省****市****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联拍拍卖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省****市口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时至****年*月****止(延时的除外)在****省****市口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市口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省宜昌市和平路*-*号房屋,现地址:****省宜昌市西陵区和平路*-*-***号(江苑小区),建筑面积**.**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 *******,用途:住宅,总层/所在楼层:*/*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

特别提醒:被执行人家人自主,需要时间腾退。

(拍卖标的物所列地址均为****市房地产档案登记地址,偶有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或细微差异情形,如有意向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物者,请向有关机关核实详情)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做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照片仅作为参考,交付以实际为准。

竞买人应自行考虑自身的实际经济能力能否承受涉案标的物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其他的诉讼风险,审慎竞买。法院暂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辅助腾退事宜,切勿相信任何中介机构的包腾房承诺,此标的若找第*方中介机构竞买,产生的相应责任、义务与本院无关。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具备标的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并承诺其在参与竞拍时直至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且购房资格真实有效。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市口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市口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及平时下班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委托司辅机构****联系。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买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当日向本院提交其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本院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且拍卖成交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书面向本院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

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另行追偿。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或在****市****区人民法院公告栏公告,被执行人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日即视为已通知。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市****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水厂路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依照《****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摘自阿里拍卖大数据****平台、京东大数据****平台出具的网络****报告。

法院咨询电话:***-********王法官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省****市口区古田*路***

****市口区人民法院

****年*月***

标的列表:

****省宜昌市和平路*-*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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