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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金惠园三里15号楼2单元102房地产

拍卖出让 2025-05-28 纠错
项目编号: GR2025BJ1001889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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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市****区金惠园*里**号楼*单元***房地产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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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问题
购房资格核验
能贷款吗
需要支付哪些税费
贷款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如何预约看房
流程问题
如何登记受让意向
怎么交保证金
****流程
怎么退保证金
如何办理成交手续
资产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交易方式
图片
****须知
****承诺函
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区金惠园*里**号楼*单元***
房产证号
*京房权证兴字第******号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
使用年限(年)
已用年限(年)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西都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号
****天恒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年 第*次董事会)
批准单位名称
****天恒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日**时前递交受让申请,并将**.***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如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房屋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系统申请*次性原额无息返还。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均须出自受让方的自有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交纳。 *、意向受让方在向****产权交易所递交意向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
*
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本方同意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本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切责任与风险,同意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或因未了解清楚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而无法完成标的资产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由本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本方同意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要求,并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资产,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本方同意须在《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个工作日内配合转让方到相关部门开始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如因本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本方同意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法律及标的资产所在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凡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本方同意成功受让后,标的资产涉及的物业、供暖、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日期之前(不含当日)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日期之后产生的费用由本方承担。 (*)本方同意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本方同意按照成交金额的*%支付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踏勘安排
转让标的在信息披露公示期间(工作日*:**-**:**,**:**-**:**)接受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统*组织,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电话预约,踏勘申请联系电话:***********,联系人:杨经理,预展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
其他披露的内容
*、本转让标的以房屋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评估报告、公告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现状予以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本转让标的因受限购政策的影响,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并自行判定自身是否具有购买资格,且其受让标的房产事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转让标的房产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典当、担保等其他他项权利。 *、本次转让底价包含增值税。 *、本次转让标的其他情况请详见****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元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处置方式
①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②其他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行通过****系统申请*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自由报价期为**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至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期满次日起第*个工作日**:**:**时止
(*)限时报价周期为***秒
(*)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元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竞买人,由该竞买人登录系统进行报价后,可以协议转让。
图片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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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须知

****产权交易所

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

*、《****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依据****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实物资产转让操作规则》、《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并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意向受让方应在拟参与的实物资产转让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 ** 时前 通过北交所指定系统完成该项目受让意向登记,并按实物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获得受让资格确认。获得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成为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的竞买人。

*、参加动态报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当知悉并遵守北交所《实物资产转让操作规则》、《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认真阅读了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该项目动态报价按转让标的现状进行****,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是对转让标的的*般性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在参加动态报价活动之前,应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接受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对受让方的要求和相关条件,对竞买行为负责,且动态报价实施后不得以不了解所竞得标的为由予以反悔。

*、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使用****产权交易所指定系统——****综合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综合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竞买人使用已认证的****账户,登录****,参与竞买活动。竞买人应于报价前,登录****了解相关操作指引。

*、动态报价标的起始价为项目的转让底价。

*、动态报价采取加价的方式进行。

*、动态报价加价规则:

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依据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各竞买人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转让底价)。

**、选择场内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在非优先购买权人竞买人产生最终报价之前,不参与报价活动。

**、项目参与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应遵守本条相关内容。

(*)未征集到非优先购买权人竞买人,且只有*个优先购买权人进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该优先购买权人将作为受让方与转让方履行成交手续。

(*)未征集到非优先购买权人竞买人,但征集到*个及*个以上优先购买权人进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由场内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通过****确定受让方,****方式参照网络****方式组织实施,但转让方与场内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致同意以协商方式确定受让方的情形除外。

(*)对于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动态报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分为*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

*、自由报价期自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计算,且不少于信息披露公告时间。自由报价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报价方即成为受让方。

(*)对于涉及优先购买权人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分为*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

*、自由报价期自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计算,且不少于信息披露公告时间。自由报价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

*、最高报价方可在*分钟(即***秒)内在当前报价之上再进行*次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受本次****加价规则限制)。

*、场内优先购买权人应在*分钟(即***秒)内通过****表态是否在该价位行使优先购买权:

场内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表态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为受让方。转让方不再征询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意见。场内优先购买权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转让方应在最终报价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就公示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内容及报价结果向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日内做出书面回应。 北交所根据回应情况确定受让方。

(*)对于仅涉及优先购买权人场外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分为*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

*、自由报价期自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计算,且不少于信息披露公告时间。自由报价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 限时 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 价周期;在*个限时 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 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

*、 最高报价方可在 * 分钟(即 *** 秒)内在当前报价 之上再进行*次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不受本次****加价规则限制)

转让方应在最终报价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就 公示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内容及报价结果 向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日内作出书面回应。北交所根据回应情况确定受让方。

**、确定受让方后,北交所向受让方出具《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受让方)》,并通知转让方及其交易服务会员(如有)。受让方应按照《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受让方)》的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同时向北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北交所网站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优先购买权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最终报价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他竞买人应于动态报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

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北交所向最终报价竞买人出具《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最终报价竞买人)》,最终报价竞买人应按照《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最终报价竞买人)》的要求到北交所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其他竞买人及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场内优先购买权人应于动态报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照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竞买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扣除其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竞买人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各竞买人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录****进行有效报价的;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受让方)》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须知》、《动态报价承诺函》、《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受让方)》等相关规定时,须向北交所交纳该项目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北交所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该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交易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转让方有权要求该竞买人补足差额部分。该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北交所、转让方及其交易服务会员(如有)有权向该竞买人进行追索。

**、竞买人应对其参与****的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的用户,在该平台上的*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切后果,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及时关注北交所发布的****活动相关信息的;
*、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的;
*、****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的。

**、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活动中断的,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北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个工作日的自由报价,且该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




****承诺函

动态报价承诺函

****西都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本方就参与 ****市****区金惠园*里**号楼*单元***房地产 转让项目(项目编号: *************** )(以下简称“本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做出如下承诺:

*、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以下简称“《动态报价须知》”)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动态报价活动。

*、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 《****综合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本方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本项目档案文件),对项目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晓。本方 对竞买行为负责, 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本方承诺在接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公示的文本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其他成交确认文件,并按规定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本方在办理本项目产权变更、过户时,承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受让方缴纳的相关税费。

*、本方同意,在本方发生违反交易规则、《动态报价须知》及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本方同意,若本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本方原因未 履行 《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规定 ,应向北交所交纳本次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北交所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格如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则转让方有权要求本方补足差额部分。

承诺方: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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