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部分资产(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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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资产描述
- 机器设备
- 资产类别:
- ****
- 设备品种:
- 报废设备
- 名称:
- 详见《资产清单》
- 设备存放地理位置:
- 详见《资产清单》
- 规格型号:
- 详见《资产清单》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重要信息披露:
-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公示附件
- 其他披露内容 :
- *、本次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值,启用日期****年*月*日之前的税率为*%,启用日期****年*月*日之后的税率为**%。
*、踏勘时间:****年*月**日
集合地点:张家港市金港镇港区滨江路***号(东南门)
时间安排:****年*月**日上午*点**分集合,部分资产位于张家港厂区,部分资产位于****厂区,*天内完成踏勘
踏勘须知:需携带公司公章及踏勘确认书,每家单位需安排*-*人踏勘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须自行下载《网络****方案》(见附件),并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将《受让确认书》按照《网络****方案》的规定递交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以到账时间为准)前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竟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①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竟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网络****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在网络竟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竞买人通过网络****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在交易所《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受让方在支付交易价款的同时需向转让方支付安全拆运保证金**元。待正常拆运清理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出申请后无息返还。 *、本项目设备交付地为标的展示地,受让方应在联交所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运输工作,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受让方需自行提取标的物,标的物的现场拆除、装卸、搬运、运输、垃圾清运等*切费用由受让方负担。前述过程中发生的*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受让方需按要求做到场地平整,并将所有材料、拆除垃圾清理干净。 *、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值。 *、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本项目无论协议成交或****成交,受让方均按照成交金额的*%支付交易手续费。 **、本项目挂牌公示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勘察,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将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并提交。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附件 | |||||
序号 | 名称 | ||||
* | 资产清单.*** | ||||
* | 特别事项说明.*** | ||||
* | 现场踏勘确认书.*** | ||||
* | 网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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