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天门山段凤鸣湖流域生态治理项目土地办证技术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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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江****山段凤鸣湖流域生态治理项目土地办证技术服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楼**楼白茆科创中心**号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长江****山段凤鸣湖流域生态治理项目土地办证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编制、组织编制或组织完成土地办证有关报告、图件,负责土地办证材料组卷、送审,协助业主取得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
马继东、崔燕、张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不满****元按****元计算。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
(*)无效投标单位:无;
(*)投标人业绩:详见附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银****路绿庄大厦***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汽经*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银****路绿庄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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