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5年度市本级防汛物资常规补充更新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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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年度市本级防汛物资常规补充更新项目第*次更正公告
****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年度市本级防汛物资常规补充更新项目第*次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度市本级防汛物资常规补充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度市本级防汛物资常规补充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类似业绩”原内容:“****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防汛物资/应急抢险物资采购)业绩的,每个计*分,计满*分为止。注:(*)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提供符合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对应金额发票及验收资料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对应评审项不计分。”现更正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防汛物资/应急抢险物资采购)业绩的,每个计*分,计满*分为止。注:(*)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提供符合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对应金额发票及验收资料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对应评审项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 **:**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 ****-**-**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 **:** | ****-**-** **:** |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市政府*办公楼**楼 |
*、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市岳麓区茶子山路与观沙岭路交汇处西南角龙湖铂金岛*座*楼***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市****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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