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

处罚公告 2025-05-27 纠错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码
统*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郑蓬时
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密城管(水)罚字〔****〕******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市节水条例》第***条
违法事实 ****年*月*日**时**分,经现场调查,当事人****年*月将位于****景区内城上温泉馆特行水表拆除,未报备,存在擅自拆除水计量设施的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其于****年*月**日前改正违法行为,保证水计量设施正常投入使用。****年*月*日,经复查,****景区内的特行水表已投入正常使用,并提供了《承诺书》。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年*月**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处罚依据 依据《****市节水条例》第***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依据《****市节水条例》第***条的规定,参照《****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京水务法〔****〕**号)和《****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市常用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的通知》(京水务法〔****〕**号)的相关规定,你单位限期内水计量设施投入正常使用,符合*.**元≤罚款额≤**元的罚款额度,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机关于****年*月**日决定对你单位给予罚款**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元) *.*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
处罚机关单位 ****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

体验会员

请立即收下吧!

恭喜您获得
免费体验会员,请前往领取!
立即领取
2天体验会员
免费2天会员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