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三分公司报废电动客车1列H415号
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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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报废电动客车*列****号 点击量:*次
项目名称 | ****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报废电动客车*列****号 | 项目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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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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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元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郭经理 / 联系电话:***-******** |
**** | 名称 | 报废电动客车*列****号 | 所在地 | 平西府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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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成新率(%) | |||
计量单位 | 列 | 数量 | * |
转让方名称 | ****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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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批准文号 | 京投运函〔****〕*** 号 | |||
批准单位名称 | ****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经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及交易服务费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清运保证金***元。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交易,受让方已付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并先行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受让方应于付清全部款项后**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及《实物资产交接清运协议》,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后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及其他责任。 *、受让方应按照《实物资产交接清运协议》中所载标的资产清运期限**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产清运完毕。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清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应自行拆除、运输标的资产,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标的资产拆除、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存放地墙体、路面和周围设备设施。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本项目以资产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及的****报告所载重量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按照公告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时履行各项义务。我方已完全了解政府有关部门对标的资产清运报废处置的相关规定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认可标的资产状况,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切责任与风险。(*)同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内容自行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我方,我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转让方对我方违约行为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与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转让价款,并无需经过我方书面同意,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处置,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原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我方补足。(*)同意自行提取标的物,提取标的物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拆除、装卸、运输、垃圾清运、水、电费等*系列与清运相关的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同意承担前述过程中发生的*切责任与风险(包括现场踏勘及受让后进行搬运的环境和安全风险)。(*)同意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之前,不再提出新的踏勘申请。 *、本项目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收取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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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踏勘安排 |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参加现场踏勘,对标的物现状和清运条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资产现状为准。 *、踏勘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的工作日,具体时间由转让方统*安排,须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各意向受让方限*人进入现场,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预展地点:平西府基地。 *、意向受让方*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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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电动客车(固定资产编码:**-********-****),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预展期间对转让方指认的标的资产进行验核确认,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位于现场未公示的实物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信息披露及评估报告所载重量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谨慎参与报价。 *、本项目以资产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及的****报告所载重量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本次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产权持有人为****城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由****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 *、标的资产统*组织踏勘,详见踏勘安排。 *、标的资产清运前,受让方须按场地方要求办理相关入场手续,预计*-**个自然日,并与场地方沟通制定清运方案,提醒意向受让方关注。 *、其他详见****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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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元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保证金作为补偿: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成交价款或所需要交纳的相关税费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它违反北交所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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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①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②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退还。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日起*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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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自由报价期为*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至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期满次日起第*个工作日**:**:**时止 (*)限时报价周期为***秒 (*)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元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竞买人,由该竞买人登录系统进行报价后,可以协议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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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 意向受让方电签文件_*****************.*** 意向受让方电签文件_*****************.*** 意向受让方电签文件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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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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