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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承担主体遴选公告

招标-公开招标 2025-05-26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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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县****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承担主体遴选公告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为做好****县****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膜科学使用试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黔财农〔****〕***号文件要求,及《****县****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案》要求,将在全县范围内遴选秸秆综合利用承担主体,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述

****县****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计划使用中央资金****元,继续研究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模式。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直接补助、物化补助”和****方式落实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各项余缺调剂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培育秸秆市场化利用主体、收储运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探索****县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在县域**个乡(镇、街道)新建设秸秆回收网点**个,新建秸秆饲料化和肥料化等利用加工生产设施设备,各网点配置铡草机*台、*米输送机*套,蓝牙电子称*台(自筹);所有网点共配置单缸秸秆打包机*套,共计**套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

*、建设秸秆收储数控中心(管理平台)*个,在全县新建设的**个回收网点各配置*个高清摄像头,*台台式计算机(自筹),建设**平米***数控显示屏*个,配备工作站*个。

*、建设秸秆饲料化生产线*套。卧式混合搅拌机*台,秸秆饲料颗粒机*台,逆流式冷却机*台,螺旋提升机*台,*米皮带输送机*台,*米皮带输送机*台,*拖*分料仓*台,*米裙边式输送机*台,**米裙边式输送机*台,电控柜*台,自动包装秤*台,秸秆快速发酵机*台。

*、秸秆饲料化配套设施建设。铡草机*台,*米输送带*台,打包机*台,分料器*台,**米装车输送带*台,立式全混合日粮饲料搅拌机*台,装载机*台,铡草机(柴油版)*台,多功能粉碎机*台,出料螺旋提升机*台,饲料粉碎机*台,卧式混合机*台,螺旋输送机*台,*拖*给料仓*台,饲料颗粒机*台,*米裙边式输送机*台,逆流式冷却机*台,**米裙边式输送机*台,定量包装机*台,电控柜*台。

*、秸秆收割配套设备建设。水稻收割打捆*体机*台。

*、遴选程序

在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后,农业农村局接受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及涉农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填写申报表,经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进行报名并注明承担腐熟还田或离田收储运意向,预选秸秆市场化利用主体*至*家,秸秆收储运作业承担主体*至*家。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组遴选,根据申报结果,综合平衡实施区域,适当调整确定承担主体数量和资金分配,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各涉农企业自愿申报并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报所属乡镇,由乡镇按照规定的时间,统*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股。

(*)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承担项目建设任务,并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确定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按照《****县****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进行项目实施,按时完成县农业农村局规定的任务量。

*、支持对象及内容

按照《****县****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集中力量,打造重点产业亮点的要求,本项目的支持对象为在****县注册的县级及以上农业合作社和注册资金在*****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相关涉农公司,优先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设备保有量大、有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验(年秸秆收储量≥***吨)的相关主体。

(*)承担主体报名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现有秸秆收获、粉碎还田等机械设备清单;

*、现有秸秆收储、运输等相关设备明细清单;

*、现有秸秆加工、储存场所要有土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

*、往年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工作总结、参与过项目建设的需提供相应的档案资料证明;

*、主体单方本年度自筹资金证明和投资计划(填附表)。

上述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式*份由乡镇报至农业农村局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股。

(*)其他要求

*、报名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旦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承担主体必须做到执行方案认真、财务制度完善、工作台账详实。

*、承担主体自筹资金按时打入农业农村局指定共管账户。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不按方案要求落实,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将纳入黑名单,今后*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局项目。

*、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参与实施****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承担主体应严格执行实施方案要求,全程接受省、市、县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审计,不得擅自调剂或挪用项目资金,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上报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年*月**日下午*时

联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股

联系人:赵 朕 联系电话:***********

附件*:****县****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承担主体申报登记表.****


****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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