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新津区邓双镇飞雪路5号26栋3单元3楼2号房屋(变卖)的公告(变卖)
联系电话:查看
联系电话:查看

正文
****市****区人民法院
公告
(****)川****执恢**号
本院定于****年*月**日起至**日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拍卖财产: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市****区邓双镇飞雪路*号**栋*单元*楼*号**** |
|
(变卖价)预缴款:**.***元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执行案号 |
(****)川****执恢**号 |
|
权证情况 |
不动产权证书号:监证******* |
|
共有情况 |
共同共有 |
|
优先购买权人 |
有 |
|
标的物介绍 |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
|
土地权利性质:划拨 |
||
****规划用途:住宅 |
||
****结构:混合 |
||
登记时间:****年*月**日 |
||
建筑面积:***.**㎡,实际面积请各竞买人自行实地勘验。 |
||
****楼层:共*层,位于第*层 |
||
****户型:*室*厅*卫(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 |
||
权利限制情况 |
本院首查封。 |
|
抵押情况 |
无抵押 |
|
租赁情况 |
无 |
|
欠费情况及其他瑕疵情况 |
具体相关物业、水电气及其他欠费情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单位了解。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本院已委托京东大数据评估****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平台对上述标的物进行评估,上述标的物的评估最终价格为******.*元,该*家公司出具的:**********************号、****************号网络****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买受人收到裁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此公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情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变卖流程:
*、本次变卖期限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卖,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坏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同等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网络服务提供者;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合伙购买,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合伙购买手续。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日内缴入法官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市****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缴款后*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市****区普兴街道西新大道天府创智汇*号*栋)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个工作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交付财产等相关事宜。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看样的时间及方式:本院已委托****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咨询电话:***-********、***********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助拍”,亦可登***助拍官网****://***.********.***、下载助拍***完成自助预约。
监督电话:***-********(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
联系地址: ****市****区普兴街道西新大道天府创智汇*号*栋。
****市****区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

推荐公告
更多-
21号标的: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北段399号7栋1单元...
招标单位: 四川成渝科创智谷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金额: 暂未确定
内江 2025-05-28 -
17号标的: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北段399号7栋1单元...
招标单位: 四川成渝科创智谷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金额: 暂未确定
内江 2025-05-28 -
3号标的: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北段399号7栋1单元1...
招标单位: 四川成渝科创智谷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金额: 暂未确定
内江 2025-05-28 -
什邡市荣盛·公园御府一期地下室(-1)-544号车位
招标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项目金额: 2.37万元
德阳 2025-05-28 -
彭州市天彭镇新民西六巷39、41号1-3楼房屋
招标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项目金额: 50.90万元
成都 202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