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打铜巷9号、11号三年租赁权
202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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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区打铜巷*号、**号*年租赁权
项目名称 | ****市****区打铜巷*号、**号*年租赁权 | 项目编号 | ***************-* |
---|---|---|---|
转让方名称 | ****清河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 | **.*******元 |
披露起始日期 | ****-**-** | 披露结束日期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市****区打铜巷*号、**号*年租赁权 | ||
---|---|---|---|
披露价格 | **.*******元 | ||
披露起始日期 | ****-**-** | 披露结束日期 | ****-**-** |
资产属性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区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转让说明事项 | 无 | ||
资产概况 | - | ||
重大事项披露 | *、履约保证金:成交价*个月租金,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浙交所指定账户。 *、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半年*付。首期租金应于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打入浙交所指定账户,待浙交所收到首期租金、物业管理费、履约保证金后到浙交所签署租赁合同。 *、物业管理费用*元/平米/月,承租人必须遵守招租房屋所在街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支付相关费用。承租人须与出租人的物业管理部门****南宋御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该合同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时间*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管理期限按租赁期限计算。若街区物业管理费用调整,则按调整后费用收取。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每年支付*次。首期物业管理费于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打入浙交所指定账户。 *、出租房屋涉及出租用途经营的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承租人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对标的房屋的结构进行分割,不得以档口形式装修物业,装修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认可并经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 *、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其所交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立约保证金)归由出租方所有,不予退还。 *、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转让、转包、转借、转租、分租(未经出租方书面认可的联营、合伙、合股、合作、股权转让、承包等实际性改变经营主体的行为均视为转租)。 **、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在签约时需提供该房屋租赁合同下的担保方。若承租人是独资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合同的担保人,若承租人是合资公司,则由公司最大股东作为合同担保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银行账号、房产证明、车辆信息。担保方同意为承租人承受和行使房屋租赁合同权利义务承担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年。 **、承租人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清河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 | 批准单位 | - |
批准文件名称 | - | 批准日期 | - |
*、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 - | 保证金金额(*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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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是否自动延期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方需具有良好的信誉【执行标准:以出租方出具的《经营方案确认函》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方报名时需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经营方案确认函》及《实地勘察证明》【执行标准:须于挂牌后第*个工作日上午**:**前向出租方书面递交商业计划书(内容包括且不限于运营经验(提供合同、照片)、业态定位、运营方案、营销模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等)及品牌授权书,如出租方认为相关证明资料仍不能有效证明的,可要求意向承租方进*步提供证明材料),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取得《经营方案确认函》及《实地勘察证明》】。 |
*、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 | 会员机构名称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会员经纪人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图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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