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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浙南大厦203室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产权交易 2025-05-25 纠错
项目编号: GL2025ZJ1011940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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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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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市****区浙南大厦***室商业用房*年租赁权
项目名称 ****市****区浙南大厦***室商业用房*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
转让方名称 ****商工企业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元
披露起始日期 ****-**-** 披露结束日期 ****-**-**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市****区浙南大厦***室商业用房*年租赁权
披露价格 **.*******元
披露起始日期 ****-**-** 披露结束日期 ****-**-**
资产属性 ****** 标的所在地区 ****区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
重大事项披露 *、租期:*年。免租装修期:**天。年租金无递增。标的物出租用途:商业。目前状态:空置。
*、履约保证金:*****元,须在支付首期租金时*并付清。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实行半年*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此后租金的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出租方备案,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必须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实施。
*、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竞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租赁房产不得做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商工企业有限公司 转让方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
*、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否自动延期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社会信用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并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会员机构名称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会员经纪人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图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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