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富平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关于遴选富平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的公

招标-其他 2025-05-23 纠错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为切实做好****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工作,提高我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年度第*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农发〔****〕**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条件

(*)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

*.支持内容:支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实施农业生产“*品*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开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购置农产品加工、烘干、分级、储存、运销设备,规范财务管理,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支持对象及范围:

(*)计划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个,省级示范社数量原则上应不少于县域任务总数的**%。

(*)拟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并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吸纳就业、农业社会化服务、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方式带动农户增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台账档案,带动农户数不少于**户。

(*)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农机类、粮油类、采用绿色生产技术的主体及由退役军人、农*代(返乡大学生)领办的合作社。

(*)以下情况不纳入扶持范围: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非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年度内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合作社;*个预算年度内已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民合作社补助资金的合作社。同*主体不得叠加其他中省同类或设施装备提升等支持内容高度相关的资金项目。

*.资金支持环节:资金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农业生产基础建设到加工、储运、营销、服务等全部生产运营中的关键环节(不包括办公室、围墙、路面等非必要、与生产不直接相关的设施建设)。不可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支付人员工资、购买种子(种苗)、农药、****、饲料、农膜、果袋等*次性农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平均量化到每个合作社成员。

*.补助方式及标准:该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待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予以补助,每社补助***元。享受项目支持的合作社应配套项目资金,补助资金占比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分之*;设备购置涉及对国家推广新技术农机购置补贴的,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后再享受项目补助,财政补助总比例不超过**%。

(*)家庭农场培育项目

*.支持内容:重点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生产、加工、运输条件,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开展产地初加工,进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品牌建设,提升绿色化标准化生产能力,发展电子商务等,规范财务管理,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支持对象及范围:

(*)计划支持家庭农场*个,省级家庭农场数量原则上应不少于县域任务总数的**%。

(*)拟申报的家庭农场必须完成“*码通”赋码、应用“随手记”记账软件工作,要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并通过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吸纳就业、农业社会化服务、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方式带动农户增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台账档案,带动农户数不少于**户。

(*)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农机类、粮油类、采用绿色生产技术的主体及由退役军人、农*代(返乡大学生)领办的家庭农场。

(*)以下情况不纳入扶持范围:项目年度内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农场;*个项目年度内已享受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家庭农场。同*主体不与其他中省同类或设施装备提升等支持内容高度相关的资金叠加享受。

*.资金支持环节:资金主要用于主体开展农业生产到加工、运输、营销、服务等全部生产运营中的关键环节(不包括办公室、围墙、路面等非必要、与生产不直接相关的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支付人员工资,购买种子(种苗)、农药、****、饲料、农膜、果袋等*次性农资。

*.补助方式及标准:该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待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予以补助,每个家庭农场补助***元,享受项目支持的家庭农场应配套项目资金,补助资金占比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分之*;设备购置涉及对国家推广新技术农机购置补贴的,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后再享受项目补助,财政补助总比例不超过**%。

*、遴选程序

*.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向****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提出申请,提交《****县****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镇(街道)审核:所在镇(街道)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主体的合规经营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部门审定:****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和建设内容,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申报资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规范,不得弄虚作假,包括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经营规模、经营设施、运行状况等。

*.填写《****县****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式*份。

*.提供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式*份。

*、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合作经济股,联系人:***************

附件*:项目申报表

附件*:****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情况统计表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

体验会员

请立即收下吧!

恭喜您获得
免费体验会员,请前往领取!
立即领取
2天体验会员
免费2天会员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