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前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元 保证金收款单位:****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滇西产权交易所 ; 开户行:********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星支行 ; 帐号: **************** *.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滇交所服务费后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报名后未按要求参与后续****、拍卖程序的; (*)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滇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本转让方账户。剩余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本转让方损失的,本转让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 *.意向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到达滇交所指定账户后,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以及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