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价格:****.***元(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挂牌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价款支付与结算: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结算: *.交易保证金; *.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交易价款。 *、标的交割及权证变更: *.标的交割 (*)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以到达云交所监管账户为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转、受让方进行标的移交并签署《标的移交清单》,《标的移交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自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即视为转让方已向受让方交付完毕,标的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及产生的*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并按现状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云交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其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清楚并接受标的的实际现状(质量、数量、面积及瑕疵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竞买申请及报价。 (*)自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即视为转让方已向受让方交付完毕,标的毁损、灭失(包含车辆违章、交通事故)等造成的*切后果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权证变更 (*)交易双方自标的(房地产、车辆)移交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当配合受让方办理标的权证变更手续。因受让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政策上的限制、事实上的障碍)无法办理标的权证变更手续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标的面积均为证载面积,交易及权证变更时实际面积以房管、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勘察确认和标的所属行政区划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若项目以协议方式成交,则受让方应于被确定为该项目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标的成交价格*.*%*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若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则受让方应于被确定为该项目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标的成交价格*%*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在付清交易服务费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交易保证金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 *、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本次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种类和金额以实际发生及相关税务主管部门核定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前房产所欠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宽带、电视、物管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移交办理完成后所产生的*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其他:转让方不保证所有资产项的完整性及品质。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及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内容的认可和接受,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购置不动产的相关政策及标的质量、数量、面积、税、费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物及拒签竞买文件、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件,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至转让方账户。 (特别说明:在确定受让方*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本公告“交易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本公告“交易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