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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关于东城街道办事处五公司区域建筑垃圾清运的终止公告

中标-废标公告 2025-05-23 纠错
项目编号: KCS2025-WT095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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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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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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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关于东城街道办事处*公司区域****的终止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城街道办事处*公司区域****

*、项目终止的原因

各投标单位:
我单位实施的东城街道办事处*公司区域****项目,于****年*月**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了开评标活动。在评标结束后还未确定中标人发布结果公告前,我单位接到参与该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质疑函,该公司质疑在资格评审阶段因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书写错误,“未”写成了“为”,被认定无效投标。
经我方核查,该公司确实在资格评审阶段因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书写错误,“未”写成了“为”,被认定无效投标。但此错误并未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评标委员会未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就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此种不合理的评审行为已经对中标结果造成了实质性影响。
综上所述,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为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性,我单位决定依法对东城街道办事处*公司区域****项目做废标处理,并重新组织招标。

****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市文化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地区****市御城大厦 * 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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