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安徽路桥]安徽路桥建设公司新安江路建设工程(临河西路-撮镇路)项目电缆材料邀请询价采购公告标段1采购公告
联系电话:查看
联系电话:查看

正文
****建工路桥淮南分公司新安江路项目电缆材料邀请****采购公告
根据****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现对我公司新安江路项目电缆材料进行邀请****。
*、工程名称及范围
*、工程名称:****(临河西路-撮镇路)项目;
*、采购编号:****-************
*、采购内容:新安江路项目电缆材料采购,数量为****米,不含税控制总价为*******.**(*************元*角*分),供货时间暂定自 **** 年*月-****年*月,具体数量和供货通知时间以项目部供货通知为准。
*、工程地点:****省****市****县店埠镇镇新安江路项目施工现场。
*、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法人资格要求:公司合法注册,具备营业执照;
*、****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锁);
*、报价单位资格要求:本****为邀请****,仅接受邀请名单范围内商家报价,不接受其他商家报价,邀请名单如下:无锡市兆亨****有限公司、无锡市曙光电缆有限公司、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虹峰电缆有限公司、江苏久立电缆有限公司。邀请名单范围内的商家转授权无效。
*、 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要求进场材料,如发现不及时或不合格导致停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投标人报价不低于(大于或等于)控制价视为废标或者无效标;
*、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开标日前被集团分子公司认定不良记录的投标人或被国家行政机关列为失信单位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如被建工集团列入黑名单处理,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单位自****年*月至今如与本公司存在法律纠纷案件,则不得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后取消其中标资格。
*、****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投标人端下载****文件。
*、报价方式
****年 * 月**日下午**时前登*****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按格式要求编制本文件最后*页的报价单盖章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并在“参与报价”处点击“导出“*****”,在导出的表格内填好报价后,再点击“导入*****”,完成线上系统报价。
*、其他
*、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
*、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姜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
*、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小组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位成交候选人。
*、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待业主全额支付此项材料款后,招标人于中标人供货结束 **日内支付**%,**日内支付 ***%。
*、重要提示
*.*如遇投标单位报价相同,按****建工电子化招标平台系统自动判定的排名第*确定为中标单位。
*.*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则招标人按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以上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若投标单位在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的报价单价格与“参与报价”线上价格不*致,则取其低价作为评标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的,将被纳入****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年。
(*)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的,将被纳入****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年。
(*)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资料投标;
(*)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 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报价表的;
(*)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未按要求进行盖章的;
(*)投标人报价未按招标人指定料源地范围进行报价的(如有);
(*)投标单位修改****内容或缺少增加****内容进行报价的;
(*)投标单位在****截止时间之前未按要转入投标意向金的(限处置物资项目)。
(*)投标单位不满足****公告第*条“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的。
(*)本次****不接受恶意低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授权子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中标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其他说明:第*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采购人可按照投标人排名顺序,与其他投标人进行洽商,并取原中标候选人与洽商投标人中最低报价作为主要谈判条件,洽商投标人接受后,确定其为新中标候选人。若其余候选单位均不接受原中标单位价格,则该采购项目招标人可进行流标重新招标或****。
?报价提醒:为确保报价的合理性,各投标单位在报价前需与项目联系人进行联系了解概况后进行报价。
?本****文件解释权属集团招标中心和招标人。

推荐公告
更多-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太亳路西侧帝景湾高层公寓住宅3号楼2...
招标单位: 详见公告详情
项目金额: 40.58万元
阜阳 2025-05-24 -
阜阳市颍州区鼓楼商场4#101室
招标单位: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项目金额: 260.81万元
阜阳 2025-05-24 -
宣城市宁国市宁阳公馆Z3幢1002室、2002室不动产
招标单位: 南陵县人民法院
项目金额: 53.03万元
宣城 2025-05-24 -
安徽芜湖停车场综合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 详见公告详情
项目金额: 暂未确定
芜湖 2025-05-24 -
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北侧金海二路东侧香格里拉小区...
招标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项目金额: 55.85万元
宿州 2025-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