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八公乡淮南王墓周边区域种植高梁服务项目招采购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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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项目名称:*****公乡****王墓周边区域种植高梁服务项目招
*、中标(成交)信息
投标人名称:****迎河镇建彬谷物种植场
投标人地址:****省****市****迎河镇双碑村村委北侧***处
中标(成交)金额:***元/亩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货物类 |
名称:****迎河镇建彬谷物种植场 服务范围:****市*****公乡 服务要求:种植养护(含肥料、种子、农药、植保*次、追肥、后期收割、种植面积约**亩)。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规范及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采购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招标人或****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门提出质疑。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名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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