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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2025年度第三十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土地矿产 2025-05-23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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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

拟征收宗地*位于李庄镇秦小庄村、平原街道苏庄社区。具体位置为仓平路(示范路到君台路段),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依实际勘测为准。

拟征收宗地*位于平原街道苏庄社区。具体位置为仓平路(示范路到君台路段),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依实际勘测为准。

拟征收宗地*位于平原街道苏庄社区。具体位置为仓平路(示范路到君台路段),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依实际勘测为准。

*、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用于城市道路建设,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工作安排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或街道(镇)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号)要求,****区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特此公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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