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龙游县塔石镇塔源路(文兴小区)9幢30-1号

拍卖出让 2025-05-23 纠错
项目编号: GR2025ZJ1005593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县塔石镇塔源路(文兴小区)*幢**-*号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县塔石镇塔源路(文兴小区)*幢**-*号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分行 ,账号:******************* ),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确定受让方后,合同签订应在*个工作日完成。 *.产权证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委托方配合中标方提供相关资料。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在办理房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合同文本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文本(以下简称“上述文本”),但双方签订的上述文本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上述文本未尽事宜或与成交后转受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该《房屋转让合同》为项目成交后,转受双方基于“浙交汇”平台披露的《房屋转让合同(样稿)》而签订的交易合同,受让方不得变更受让主体,交易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不得修改。)不*致的,均以成交后转受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为准。 **.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方是否符合房产过户条件,请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转让方及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来源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

体验会员

请立即收下吧!

恭喜您获得
免费体验会员,请前往领取!
立即领取
2天体验会员
免费2天会员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