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智能无人系统(广东)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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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拟募集资金总额(*元):¥ ***.******及以上
- 项目编号: ***************
- 保证金: 按投资方拟投资金额的**%收取
- 企业性质: 国资
- 挂牌起止日期:****-**-** 至 ****-**-**
-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投资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 !
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简况 | ||||
---|---|---|---|---|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金宏智能无人系统(****)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埔北路**号*栋***房 | 所在地区 | ****** - ****** | |
法定代表人 | **** | 成立时间 | ****-**-** | |
注册资本(*元) | ****.****** (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 | |
经济类型 | ****** | 所属行业 | /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农业机械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船舶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摩托车及*配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汽车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汽车*配件*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测绘服务;通用航空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
职工人数 |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股东数量(个)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大)会决议 | 债权金额(*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 ****航兴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宏大国际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 |||
* | 投资方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 | ****.****** | -***.****** | |
备注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投资须知: *.意向投资方可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增资文件和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办理完毕增资认购申请手续(含提交《增资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流程),办理增资认购申请手续的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意向投资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增资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意向投资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方若违反增资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投资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路支行 *.****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协助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投资方提供补充资料,最终由增资企业审查确定合格意向投资方。 *.合格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和****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增资价款。 *.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认为投资方后,在****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缴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投资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分行营业部 (*) 投资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 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意向投资方*旦提交增资认购申请,即为表明其接受增资企业已拟定的《增资合同》等文本,成为投资方后无条件与增资企业签署包括前述《增资合同》在内的文件。 *.本公告所称意向投资方是指有意向认购本次增资标的并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认购申请材料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投资方是指经****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格预审和增资企业资格审查,符合投资方条件和增资要求并取得****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投资方。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提交认购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增资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并同意接受增资企业对其进行的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认购所涉及的*切税费。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为由发生逾期或者拒绝签署《增资合同》、拒付增资价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增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增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增资企业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投资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投资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若本次企业增资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增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增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方须履行的义务: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后,须按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时间,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合同》,并按签订的《增资合同》约定支付增资价款,履行投资方义务。 *.意向投资方在提交增资认购申请资料前须完成自身内部决策程序,且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投资方须履行的义务、增资企业现状、可能存在的瑕疵及相关潜在风险的前提下参加本次增资扩股。 *.意向投资方应同意:认可增资企业在本公告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向投资者开放查阅的其他资料中披露的本项目相关情况,并自行对增资企业经营状况、债权债务、资产权属状况、增资企业相关资产剥离状况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本次增资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了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增资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因本次增资而产生的*切风险。 *.增资完成后,投资方应配合增资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等事项。 *.意向投资方成为增资企业新股东后,需充分尊重、支持增资企业治理结构的考虑和安排,认可本次增资后公司治理、运营发展、利润分配等事项的安排,积极配合、支持增资企业战略发展诉求。 |
|||
合作机构信息 | *.本次增资仅接受投资方以货币形式出资。 *.增资企业原股东****航兴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放弃优先认购权。 *.增资企业出资情况: 增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元,原股东****宏大国际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金额为¥****元,目前已足额出资;原股东****航兴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金额¥****元,目前已出资¥****元,未出资金额为¥****元,截止出资时间为****年**月**日。 *.其他特别事项及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第*****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司农审字[****]***********号)、****年度审计报告(司农审字[****]***********号)、****年度审计报告(司农审字[****]***********号)、*****仕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元,经营范围应包括“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通用航空服务”(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文件、合伙协议)。
*.意向投资方需在低空经济领域或民用航空行业内具有较强的行业优势,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发、飞行、运行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其中,至少*名合伙人需持有民航局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执照(级别要求为固定翼和多旋翼超视距驾驶员),至少*名合伙人需持有民航局颁发的地面教员执照(级别要求为飞机类和仪表-飞机类)。(需提供相关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自然人、法人组织报名,不接受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并购基金参与认购。 *.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增资企业原股东不受上述资格条件限制。 备注:如意向投资方所提交的资料涉及其合伙人的,需提供意向投资方及其合伙人盖章或签名确认的企业股权结构图,及相应的商事登记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内容 | ||||
处置方法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若意向投资方未被确认为投资方的,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处理。 |
系
方
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河北路**号时代广场中座*楼 交易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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