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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165弄18号101室)

产权交易 2025-05-20 纠错
项目编号: GR2025SH100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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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部分资产(****市****区牡丹路***弄**号***室)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元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部分资产(****市****区牡丹路***弄**号***室)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证号 沪(****)浦字不动产权第******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标的企业简况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无抵押、有租赁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不包含增值税价格,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本次转让的标的房产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情况详见《相寓承租合同》。标的房产涉及的租金在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完成之日前(含当日)归转让方享有,在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完成之日后归受让方享有。承租方在合同中已声明放弃承租房屋优先购买权。 *.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属委托中介出租,服务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情况详见《相寓资产管理服务合同》。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住所) ****市****区御桥路***弄**号***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建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在信息披露期满之前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公告中交易保证金金额)到****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联交所网络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本项目采用*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 (*) 无需银行贷款的,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需银行贷款的,符合购房按揭政策的受让方可申请用银行贷款支付首付款以外的剩余价款,受让方的首付款(含交易保证金)不得少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国家、房屋所在地或贷款银行对交易首付另有规定且规定首付款比例更高的,从其规定)。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含交易保证金)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同意****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经转让方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妥银行贷款手续(包括签署贷款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等手续),按揭贷款部分直接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已付款及银行同意贷款之和与受让价格的不足部分,受让方需得到贷款金额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该不足部分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原因或银行贷款政策变化等其他非转让方原因导致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或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每逾期*日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分之*收取违约金;若逾期**日,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相关赔偿责任,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除****之日后因政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刚性调整,使受让方交易受约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受让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否则均按违约处理。 *.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已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已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并决定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房产及标的房产室内外装修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标的房产涉及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电视、网络等费用)等办理交接手续前由转让方承担,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涉及补交房屋维修基金个人部分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即为房产权证过户人。(*)意向受让方已对标的房产进行过实地查看,并核实不动产权证相关内容,确认没有异议。 *.转让方应于交易双方办理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以不动产登记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为准)并且在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的**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受让方。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递交受让申请并全额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愿意按本转让公告及网络****方案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参与本项目,并愿意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无论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或者网络****方式成交,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向****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
展示时间 项目挂牌公示期间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部分资产(****市****区牡丹路***弄**号***室)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元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部分资产(****市****区牡丹路***弄**号***室)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证号 沪(****)浦字不动产权第******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标的企业简况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无抵押、有租赁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不包含增值税价格,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本次转让的标的房产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情况详见《相寓承租合同》。标的房产涉及的租金在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完成之日前(含当日)归转让方享有,在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完成之日后归受让方享有。承租方在合同中已声明放弃承租房屋优先购买权。 *.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属委托中介出租,服务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情况详见《相寓资产管理服务合同》。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住所) ****市****区御桥路***弄**号***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建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在信息披露期满之前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公告中交易保证金金额)到****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联交所网络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本项目采用*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 (*) 无需银行贷款的,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需银行贷款的,符合购房按揭政策的受让方可申请用银行贷款支付首付款以外的剩余价款,受让方的首付款(含交易保证金)不得少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国家、房屋所在地或贷款银行对交易首付另有规定且规定首付款比例更高的,从其规定)。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含交易保证金)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同意****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经转让方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妥银行贷款手续(包括签署贷款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等手续),按揭贷款部分直接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已付款及银行同意贷款之和与受让价格的不足部分,受让方需得到贷款金额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该不足部分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原因或银行贷款政策变化等其他非转让方原因导致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或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每逾期*日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分之*收取违约金;若逾期**日,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相关赔偿责任,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除****之日后因政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刚性调整,使受让方交易受约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受让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否则均按违约处理。 *.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已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已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并决定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房产及标的房产室内外装修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标的房产涉及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电视、网络等费用)等办理交接手续前由转让方承担,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涉及补交房屋维修基金个人部分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即为房产权证过户人。(*)意向受让方已对标的房产进行过实地查看,并核实不动产权证相关内容,确认没有异议。 *.转让方应于交易双方办理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以不动产登记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为准)并且在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的**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受让方。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递交受让申请并全额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愿意按本转让公告及网络****方案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参与本项目,并愿意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无论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或者网络****方式成交,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向****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
展示时间 项目挂牌公示期间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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