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关于公开遴选龙南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改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招标-其他 2025-05-19 纠错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关于公开遴选****市****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改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农业农村 ****年财政专项项目储备指南并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 *** * 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改善项目 ,现面向社会,公平、公正、公开遴选有资质的主体作为承接项目实施的主体。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主体 计划申报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于 ****年 * ** 日前提交《 ****市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申报表 (附件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开户行复印件、农业机械照片等材料纸质盖章版; 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计划申报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于 ****年 * ** 日前提交 ****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备案表 》(附件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开户行复印件 等纸质版材料盖章交 ****市 农业农村局 农村经营管理 进行申报。

*、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申报条件。 服务主体应具备《 农业农村部 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 ****〕**号)规定的*个基本条件: *是 应有*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年以上; *是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是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是 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负起服务主体的监管责任

*. 申报范围。 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户、供销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参加遴选。优先将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机械化育秧中心,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 “头雁”项目、安装作业监测终端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列入遴选范围。

* . 申报要求。 服务主体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所有遴选入围的服务主体需通过赣农服小程序登记信息,纳入****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系统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做好服务主体名录的信息录入、资格审查和动态维护更新等工作。未纳入名录库管理的主体原则上不享受财政项目支持。

*、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改善项目

*. 申报条件。 聚焦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重点集中支持该产业的省级及以上 示范 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省级 示范 家庭农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 “*码通”服务系统的)。申报实施项目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联农带农要分别不低于*户和**户。

*. 申报范围。 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开展标准化生产等,提升规范运营水平和联农带农服务能力。主要包括以下方面:①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良种良法,购买农产品加工、分拣包装、检疫检测等设施设备,优先支持购置插秧机、粮油干燥机械设备。②改善基础条件,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修建标准化生产基地;③做好农产品质量标准提升与认证,创建农产品绿色品牌;④开展合作社成员培训,改善培训基础条件等。

*. 申报要求。 项目须为 *** * 年新增项目,单个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项目补助资金。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建设办公楼、宿舍、食堂等与农业生产无关的设施、不得支付日常办公经费、土地流转费、人员工资等。

* 、其他事项

*.申报主体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资格。

*.由各镇人民政府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核实、对项目实施主体实地考察后,择优确定****年项目实施主体。

*.此次申报为****年项目储备,****年项目具体安排和实施将按照省市文件及有关精神为准。

联系方式: *********** 邮箱: ******@***.***


附件* ****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

附件* ****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备案表



****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

体验会员

请立即收下吧!

恭喜您获得
免费体验会员,请前往领取!
立即领取
2天体验会员
免费2天会员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