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378号402室房产所有权

拍卖出让 2025-05-20 纠错
项目编号: GR2025ZJ1004259-2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市金陵东路***号-***号***室房产所有权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市金陵东路***号-***号***室房产所有权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元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按规定开具相关票据,*切以开票人实际开具税票时的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竞买人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应确保支付的转让价款合法、合规,若由相关价款、资金引发的*切相关责任及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标的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不动产过户产生的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其中标的资产转让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相关标准详见附件《特别事项约定》;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资产移交:受让方应自接到转让方移交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具体时间与转让方通知为准;标的资产自移交受让方后的所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移交后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水电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将标的资产移交至受让方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不动产权证过户:受让方应在接到转让方过户通知后配合其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转让方或交易所会根据相关情况提前通知受让方安排时间,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拖延过户手续办理工作,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的*切损失及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来源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

体验会员

请立即收下吧!

恭喜您获得
免费体验会员,请前往领取!
立即领取
2天体验会员
免费2天会员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