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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怀集县福寿园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土地矿产 2025-05-19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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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县人民政府关于****市****县福寿园项目****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县坳仔镇渡头村高崀、高坪、石桥、铁桥、圳崀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目的:为配合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征地拆迁及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县城区居民“逝有所安”和征地“迁坟难”问题,加快推动****县福寿园项目建设工作。

  *、拟征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县坳仔镇渡头村高崀、高坪、石桥、铁桥、圳崀经济合作社等集体土地(详见预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面积:**.**公顷(合***.*亩)。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工作安排:****年*月**日至****年*月**日,****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如对拟征收土地事宜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县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公告期结束后将由****部门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限期内准备好相关权属等资料,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范围内的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顾全大局,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和阻挠。凡有敲诈勒索、煽动群众闹事、扰乱施工秩序及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此公告。

  附件:****市****县福寿园项目征地预公告附图

  ****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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