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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费更正公告

公告变更 2025-05-19 纠错
项目编号: HLJGCYC21040100Z20252057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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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公告编号:***************************

创建时间:****-**-**

需求名称:****年度****管理服务费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落实其他****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特定的资格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注册地为****市辖区;*、须有*定年限的****管理服务经验,且为检察院提供过*年及以上****管理服务,需提供过往为检察院提供****管理服务的证明;*、须提供详细且针对性强的****管理服务方案,包括安保、保洁、设备维护等方面。 (*)*、潜在供应商拟派人员,须全天在岗;*、拟派人员包括保洁*人、门卫*人、水电工*人、内勤*人、厨师*人、现场经理*人(需提供消防人员资格证*人或以上);*、以上所有人员工资及保险等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承担****服务范畴内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堂运行、人力成本、设备维护费、设备更换购置、清洁用品采购等,检察院无需另行支付额外费用,同时要保证各项服务的质量。若服务期内,采购人对****服务的质量、效率等方面存在不满,经双方协商确认或按既定评估标准判定,****公司需按比例返还相应费用,保障采购人权益;*、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全面负责服务期间所产生的*切费用,涵盖日常运营、设施维修、安保开支等各项费用,检察院不承担任何额外支出。若在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对服务内容、响应速度等方面不满意,****公司需根据合同约定核算并返还部分费用,直至采购人满意或服务达标;*、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在为检察院提供****服务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薪酬、物料采购、设备租赁等,检察院仅按合同约定支付中标费用。若在服务器内,采购人对****服务存在合理不满,****公司应根据合同条款,退还*定比例的已支付费用,以弥补服务缺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落实其他****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特定的资格要求:请查看比价通知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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