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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处罚公告 2025-05-15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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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关于下达****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号),现下达****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资金规模详见附件)。该项资金****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同时,对资金使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称中央*号文件)、《中共****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中共****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称省委*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号)、《关于 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农〔****〕*号)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号)等制度要求,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聚焦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强化对重点工作的投入保障。要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资金分配表中针对具体事项测算明确的资金额度,可在衔接资金用途规定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使用。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强化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号文件、省委*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督促行业部门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作为支持重点,确保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底线任务。

  *、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市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要依托预算管理*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分市、县下发)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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