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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卫生院血液透析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审计单位(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中标结果 2025-05-16 纠错
项目编号: 2025-0414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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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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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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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审计单位(*次)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安市舒城县龙潭南路金森缘企业内办公楼***号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工程项目审计单位(*次)

服务范围:****工程项目审计单位。

服务要求:满足****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文件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倪安繁 秦玉阗 刘利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经济开发区*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经济开发区*山卫生院)

地址:*山街道公路街***号

联系方式: 倪安繁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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