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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广播电视台实验台搬迁项目水土保持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中标结果 2025-05-15 纠错
项目编号: HLZJ-2025HB-006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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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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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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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市广播电视台实验台搬迁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市广播电视台实验台搬迁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霞路以北,松林路以东博雅居*栋***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市广播电视台实验台搬迁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市广播电视台实验台搬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署**个日历天之内完成项目全部工作。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市传媒中心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市传媒中心

地址:****市相山区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相山区恒大雅苑南区**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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