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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04-108号105单元的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出让 2025-05-15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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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时至*********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单元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厦国土房证第********号,所在楼层/总楼层:*/**(不含地下*层),规划用途:商业,实际用途:商业,房屋性质:商品房,房屋结构:钢混,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日,土地分摊面积:*.**㎡。

评估价:*,***,***元(含简单装修),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根据《租赁合同》显示,该房屋租赁期限至*******日止,现场查勘作为“周和铭水煮鱼”使用。

*、根据《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显示,总层数为**层;根据《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总层数为**层;根据《土地房屋产籍调查表》显示,总层数为**层,地上层数**层,地下层数*层。

*、上述房地产的物业费欠缴情况,请自行咨询该房地产的物业,欠缴的物业费由买受人承担。

*、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煤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等物品。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日起至*********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本标的物现状:有租赁,现场作为“周和铭水煮鱼”使用。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切已知和****的瑕疵。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申请参与竞拍;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变)卖成交后*日内,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其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法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变)卖行为无效的视为悔拍,已缴纳的保证金本院予以没收。重新拍(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变)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依照《****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条处理。

以上声明请意向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旦购买视为了解本拍(变)卖标的物*切风险并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另行追偿。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煤、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民航东路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

**、依照《****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华厦寰宇房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编号为鄂华估房字【****】第****号报告书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属实现债权费用,从拍卖款中支付。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省****市常青路***号。

网址: ****://****.****.***.**/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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