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补充公告

公告变更 2025-05-12 纠错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号)等文件要求,****县于****年*月**日发布了****县****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涉及征收****县狮山镇永宁村民委员会白邑第*村民小组;旧城社区居民委员会上旧城居民小组、下旧城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并于****年**月**日完成了土地征收前期*项工作。因项目组卷跨年度等导致项目名称发生变化,由“****县****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变更为“****县****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该批次用地拟征收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年****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号)执行,涉及****县*个征地区片和水田、旱地、其他农用地等*种地类,*区片,标准为水田***.***元/公顷、旱地***.***元/公顷、其他农用地***.***元/公顷(参照水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该批次拟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该批次用地征地总费用为***.***元。

以上涉及的征地区片及补偿标准未发生变化,故土地权利人无需重新办理补偿登记及签订补偿协议。由于项目所涉及申请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用途均未发生变化,仅项目名称变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再重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征地前期工作。

本公告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期满*个工作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此公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年*月**日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

体验会员

请立即收下吧!

恭喜您获得
免费体验会员,请前往领取!
立即领取
2天体验会员
免费2天会员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