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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殷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安殷财购投〔2025〕1号

中标-中标结果 2025-05-09 纠错
项目编号: 殷公开-2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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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项目编号:殷公开-****-*

*、项目名称:****市****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购置新能源****作业****第*批项目

*、采购日期:****年**月**日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犀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市****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被投诉人:****圣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此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开标,代理公司回复司质疑通知领取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司领取回复函后已到下班时间,且后*天为周末,无法进行投诉,此举故意为之。

投诉事项*:我的质疑事项*,代理公司回复敷衍了事,我不认可,恳请调查取证,停止违法的招投标活动。

投诉事项*****招标参数完全按照********参数量身制作,使用部分废标条款,限制了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的机会,影响采购的公平公正,招标代理公司暗箱操作,未开标已内定中标单位****,严重存在指定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及依据

对于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收****犀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质疑函于****年*月**日作出答复并予以送达,符合《****质疑和投诉办法》第**条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对于投诉事项*、*,审查未发现本项目招标文件参数设置存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未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且根据现有证据能够证明至少有*个品牌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合以上事实,根据《****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日内依法向****市****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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