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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科大学第*附属医院财务协审服务 项目 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 ****年 * 月 *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
入围候选人:****宝申会计师事务所、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肥昂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肥中尚永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通会计师事务所 ;
公示截止日期: ****年* * 月 * 日 **时。 如对 上述结果有异议,*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医科大学第*附属医院提出。
*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 入围 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 入围 单位 的依据。
特此公示。
****医科大学第*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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