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滨涪新屿房地产开发项目-宏达滨涪新屿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设计标段(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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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_***********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宏达?滨涪新屿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设计标段 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文件中第*章办法“设计业绩”证明材料 注:(*)“已完成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的有效性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载明时间为准; “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的有效性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如本处描述与其他地方描述冲突,以本处描述为准。现修改为:注:(*)“已完成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的有效性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载明时间为准; “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的有效性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如业绩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投标人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如本处描述与其他地方描述冲突,以本处描述为准。 *、第*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新增:“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绵阳市*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滨涪新屿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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