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雅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雅江县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招标-其他 2025-04-27 纠错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为保障公共利益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步做好征地工作的通知》(川办发〔****〕**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编制形成《****县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建设用地名称

****县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拟征收土地位置

****县*角楼乡松茸村

*、拟征收土地地类和面积

总面积:*.****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永久基本农*公顷,耕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征地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拟征收集体土地按《****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标准执行,本次*角楼乡松茸村*区片,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耕地园地调节系数为*.*,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按征收用地片区综合地价*.*倍执行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比例为*:*。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此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号)所列标准补偿

*、安置方式

(*)人员安置。

本次拟征地涉及应安置的人员实施货币安置或养老保障安置。对符合社会保障安置条件人员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号)规定予以社会养老保障安置。对不符合社会保障安置条件人员按照****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标准实行货币安置。同时对符合参加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纳入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按现行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

(*)住房安置。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房屋拆迁实行货币安置,补偿标准按照****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号)规定执行。

经调查确认的房屋结构、面积、补偿标准及坟墓等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情况,由****县*角楼乡列表在被拟征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相应的补偿安置协议。

*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符合听证条件的,按照规定组织听证。

(*)拟征收范围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或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明到*角楼乡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将按前期调查确认和本公告公布的事项认定登记。

(*)本公告期满,将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及补偿登记结果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县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县人民政府

********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

体验会员

请立即收下吧!

恭喜您获得
免费体验会员,请前往领取!
立即领取
2天体验会员
免费2天会员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