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威豹金融押运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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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标的名称 |
****市威豹金融押运股份有限公司****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
||
转让底价 (*元) |
*,***.** |
||
标的企业 所在地区 |
****省·****市·福田区 |
所属行业 |
**** |
交易机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周先生、林小姐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市威豹金融押运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泰然*路深业泰然大厦*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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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可 |
成立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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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元)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现金、有价证券、黄金珠宝及其他贵重物品的押运、护卫和代保管;银行和企业营业网点的护卫、银行和企业回笼现金的清分、营业自助设备的托管及加钞等现金物流服务;银行金库租赁及托管、*钞配送和票据传递等金融业务的相关配套服务;航空押运及跨境押运服务;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自有物业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仓储服务。 |
||||
主营业务 |
现金押运业务;***自助设备托管业务;黄金、白银现货期货仓储和交割业务;现金清分业务;“收银通”智能现金业务;银行金库租赁及托管业务;贵重物品押运、保管及航空物流业务;驻点与事件警卫。 |
||||
统*社会 信用代码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职工人数 |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采矿权、探矿权) |
否 |
||
是否涉及 债权转让 |
否 |
债权转让金额(*元) |
/ |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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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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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盾投资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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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币****经销中心有限公司 |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
*.*** |
||||
****市城银实业有限公司 |
*.*** |
||||
|
中国工商银行****市分行工会工作委员会 |
*.***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分行工会委员会 |
*.*** |
|||
|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分行工会委员会 |
*.***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工会委员会 |
*.***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工会委员会 |
*.***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
|||||
****年*月**日财务报表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重大信息披露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采矿权、探矿权)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不涉及 |
|
是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
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承。 |
|
其他披露内容 |
*.特别事项详见《****中国金币经销中心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市威豹金融押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特别事项说明(*)至(**)内容。 *.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其他事项详见留存在****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 |
评估机构 |
****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年*月*日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项目 |
账面价值(*元) |
评估价值(*元) |
|
总资产 |
*****.** |
/ |
|
总负债 |
*****.** |
/ |
|
净资产 |
*****.** |
******.** |
|
备注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元) |
*,***.** |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金币经销中心有限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的决策与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 |
股东决定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年*月*日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中国金币经销中心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市威豹金融押运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批复》 中金复〔****〕*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后,可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个或*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联交所的所有权利主张。 *.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所涉及的担保、债权、债务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产权交易文件等有关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核查并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标的企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标的企业股东资质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股份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本股份转让项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联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应承担受让后因自身不具备受让资格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的风险及损失。 *.意向受让方知晓并接受如下事项:(*)在交割日(即交易标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之前,如标的企业已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分配股利的,则该股利分红款归属于转让方所有;如在交割日后的则股利分配归属于受让方所有。(*)自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至交割日期间,交易标的所产生的损益由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标的企业股东(即受让方)按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自交割日当日起,由受让方自行按受让后股权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分享标的企业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联交所/转让方将有权不予退还交纳的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本次产权转让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阶段、****阶段、受让申请书、交易合同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 (*)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挂牌期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在网络****、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受让方未在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等其他规定的交易文件;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意向受让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 **** **** **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湾支行 **.****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将剩余成交价款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受让方须按****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等交易文件要求向****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本次标的产权转让项目为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次标的产权的交割依据。(*)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根据标的企业章程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股东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挂牌期间提交相关材料到****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在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有关期间约定:(*)自产权转让合同签订至交割日(交易标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期间,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在该期间内的正常经营,在该期间内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转让方应及时通知受让方并做成妥善处理。(*)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均不得以交易标的来开展质押融资或变相融资,产权交易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标的企业在交割日前及交割日之日起产生的所有资产、负债、对外担保、损益等事项,全部由本次工商股权变更登记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及负担;无论何时,转让方都不对标的企业的任何债务或或有负债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标的企业前述事项,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减免受让方应付的交易价款或对受让方或标的企业予以任何补偿或赔偿。 **.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股权转让过户所涉及*切税、费依照中国法律及有关政府部门现行有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标的企业属于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意向受让方须满足《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于主体资格的要求。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前自行查阅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自行核查是否已满足相关全部条件。若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导致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全部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 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设 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元) |
****.** |
||||
截止时间 |
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交纳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处置要求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
||||
交易方式 |
信息发布期满后,只产生*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发布期满后,产生*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多次报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及其他披露内容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个月。 |
联系地址 |
****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座**层 |
网址/微信公众号 |
***.******.***;微信公众号******。 |
附件 |
*、特别提示
*.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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